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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隐政策声明

Horizon Hotels & Suites Limited (下称”本公司”)

私隐政策及个人资料收集声明 (下称”本声明”)

本声明为阁下列出有关本公司及旗下酒店根据《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第486章(下称「私隐条例」)的规定下收集、使用、保留、公开、转让、保障及查阅个人资料的政策及措施。

  1. 阁下作爲我们的客户或者我们的供应商,我们不时需要阁下提供资料以便供应相关我们的产品及/或服务。
  2. 提供资料是非强制性的。但如阁下未能提供该些资料,可能导致我们未能为阁下供应或处理相关的产品及/或服务。
  3. 阁下同意凡由阁下向我们提供有关任何阁下或其他人之个人资料(下称「个人资料」)将可能被披露予或转让至以下的人士根据第四段引述之内容以作持有、使用、处理、保留或转让该些个人资料的用途以提供与阁下日后签订协议后所提供的相关产品及/或服务:
    1. 我们之任何代理人、承办商、信贷人、财务机构、服务供应商或专业顾问或任何向我们负有保密责任之其他人士;
    2. 任何政府或监管机构;
    3. 我们之任何控股公司、其附属公司或任何该些公司拥有直接权益的公司;及
    4. 我们之任何实际或提议承让人或受让人。
  4. 阁下确认及同意阁下向我们提供、并由我们保留之个人资料将用作下列的用途,以及不时由阁下与我们商定或法律规定之其他用途:
    1. 向作为客户的阁下,或由阁下作为供应商,提供任何产品及/或服务;
    2. 分析、核查及/或检查阁下之信贷状况、信贷记录及应缴款项;
    3. 确保阁下是持续有可靠的信贷偿还能力;
    4. 应阁下之要求处理任何付款指示、直接转账融资及/或信贷融资;
    5. 计算阁下应收或应付欠款的数目,及/或处理阁下及其担保人的欠款及/或向阁下及其担保人徵收欠款;
    6. 阁下与我们之间的任何协议的拟订和执行;
    7. 按任何法律规定进行之有关披露;及
    8. 任何有关以上事项之直接用途。
  5. 我们拟使用阁下个人资料(包括阁下姓名及联络资料)作新闻发佈,优惠宣传,服务推广,产品推广活动及其他与酒店业相关信息之直接促销。没有取得阁下同意或不反对前,我们不会使用阁下资料以作直接促销。我们需徵求并取得阁下的同意或不反对后方可使用阁下资料用作直接促销。如阁下不希望我们将其个人资料用作宣传或推广产品或服务之用途,可随时取消订阅或用电邮直接联繫我们privacy@horizonhotels.com.hk。如阁下有此要求,我们须停止使用阁下的个人资料进行直接促销,并且不会就此要求向阁下收取任何费用。
  6. 保留个人资料的期限将只会按我们双方商定,或必须为达致收集资料之目的及符合我们的法律、会计或合规相关要求。
    我们会因应收集/处理个人资料的目的以及适用的法律要求,评估未经授权使用或披露个人资料可造成的危害层面、数量、性质、牵连性及潜在风险,以确定适当的资料保留期限。
  7. 根据及依照私隐条例,阁下有权:
    1. 确查我们是否持有阁下任何个人资料;
    2. 取览该些我们持有有关阁下之个人资料;
    3. 要求我们更正任何错误之个人资料;及
    4. 不时查阅我们有关个人资料的政策及措施,以及得知我们所持有之个人资料类别。
  8. 根据私隐条例,我们有权就处理任何取览资料的要求收取合理费用。任何申请取览或更改有关之个人资料或索取个人资料政策及措施及类别之资料,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邮寄至以下地址:
    1. 九龙红磡湾红鸾道8号
      Horizon Hotels & Suites Limited
      资料保障主任收
  9. 阁下也可以书面形式向阁下与我们签订的协议中所定的酒店之资料保障主任提出申请取览或更改有关之个人资料。

本声明为英文版本译本,如此版本与英文版本有任何抵触或不相符之处,应以英文版本为准。